重磅!国务院出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要来了!

国务院: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

3月25日,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分工意见》)。

其中提到:

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外部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年内持续推进)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扩大新增贷款规模,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人民银行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让广大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融资便利度提升、综合融资成本实实在在下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据第一财经报道,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是用于系统性隐患的重要风险处置措施,发挥常规化的功能处置,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是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在基金的收费方面会区分不同行业、不同主体实施差别化收费,以更好的平衡好风险收益和责任。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也认为有必要借鉴国际立足我国实际情况,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体系。目前相关工作还在推进过程中,包括法律法规层面、制度设计、机制管理、资金筹集使用等都还在推进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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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创作者,不代表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admin发布于 2022-04-01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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