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

 

概述 银行存款概述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基本存款账户

银行存款基本账户 一、功能定义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产品简介
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三、适用对象
包括:1、企业法人 2、非法人企业 3、机关、事业单位 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5、社会团体 6、民办非企业组织 7、异地常设机构 8、外国驻华机构 9、个体工商户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12、其他组织

四、申办所需文件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同的存款人应按下列要求向中国工商银行相关网点出具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12、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根据中国有关规定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的,可不出具。[1]

专用存款账户 银行存款专用存款账户

一、功能定义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产品简介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专用账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的范围内办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中国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

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中国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提供担保。

三、适用对象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包括: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期货交易保证金 7、信托基金 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住房基金 12、社会保障基金 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四、申办所需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中国工商银行相关网点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同一证明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6、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7、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8、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9、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0、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专用账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的范围内办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中国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

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中国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提供担保。

临时存款账户

银行存款临时存款账户 一、功能定义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时,可以申请开立异地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资金的收付。

二、产品简介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中国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三、适用对象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四、申办所需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第2、3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一般存款账户

银行存款一般存款账户 一、功能定义
一般存款账户是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银行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产品简介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

三、适用对象
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和组织。

四、申办所需文件
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中国工商银行相关网点出具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文件:

1、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借款合同。
  
2、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有关证明。

核算 银行存款核算 1、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展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调节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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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

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 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

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

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

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 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runsly发布于 2022-02-17 04:52:33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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